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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02号提案的回复

2020-07-14 08:28 来源: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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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代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与支持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鼓励单位将停车资源向社会开放问题

  (一)独立的机关事业单位院落

  有独立院落的机关事业单位(涉及机要保密、侦察办案、公共安全等除外)停车位,工作日白天在满足本单位职工停车需要的前提下,已基本实现了向前往办理业务的市民免费开放。

  (二)机关事业单位与居民混用的院落

  市城区与居民混用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院落基本处于能开则开状态,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民主党派等机关院内停车场,在晚上和法定节假日,已向区域内所住居民及社会车辆免费开放,但在社区宣传公示上可能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我市现有停车资源共享问题

  根据我市停车资源基本情况,目前常德市区停车资源主要分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城市公共泊位停车资源、商业及住宅小区停车资源三大块,三大块各自成体系互不交叉,故推行停车资源共享难度较大,主要原因有:1.多头管理不便,分工责任不明;2.目前商业区停车难问题已基本缓解,停车难问题主要是小区、医院、学校等区域,因自身车辆多、车位少,即使共享车位也难以全面缓解压力。

  我市城区停车难具有路段性和时段性,路段性即小区、学校、医院等密集路段停车难,时段性即在每天8:00—10:00、12:00—1:00、14:00—16:00、18:00—20:00等上下班高峰时间段内停车难。

  为进一步加强停车资源共享,有效利用车位,可由市政府牵头,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制定停车资源共享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并加强对共享工作的监督、指导。建议:1.政府对企事业单位、商圈小区、城市公共泊车位等停车设施安装智能停车设备予以支持,建立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整合停车资源,实现停车信息引导、错时停车预约服务。2.政府对纳入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的非公共性质的社会停车资源供应方(如小区)提供相应补贴。3.对拒不纳入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的企业单位实施相应处罚。

  三、停车服务供需双方的奖惩机制

  目前,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正在推动以社会信用体系为载体,坚持“惩戒失信、依法依规、协同联动、分类实施”原则,加大对违法停车、屡劝不改、拒缴停车费等行为进行惩戒,通过多部门、跨领域联动治理,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一)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初步建立了城市道路泊车位“三智”管理体系,实现对停放车辆监管、车主自助缴纳停车费、对逃费行为进行追缴处理以及道路泊车位诱导等功能。

  (二)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向市政府提报《常德市城区停车场管理办法》意见稿,提出对私自占用、损坏停车设施、车主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进行相关处罚。

  (三)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参与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市城区道路静态停车管理信用机制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讨论工作,现已向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提交申请将道路停车缴费情况纳入征信体系管理。

  四、路侧停车位线上智慧停车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市城市公用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投入开发的常德城市智慧停车平台已上线运营,主要针对路面停车泊位服务,市民可通过“常德停车”微信公众号进行道路停车位诱导与查询、缴费及欠缴费查询与缴纳、购买月租等服务,提升车主停车体验感,提高道路泊位利用率。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更多关注和支持。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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