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正处级,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市国资委于2005年6月挂牌成立,内设8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党建指导科、产权管理科、考核评价科、改革发展科、资本合作科、监事会工作科。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市国资委信息中心、市国资委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
市国资委2018年实有人员36人,其中在职人员30人,离退休干部6人。编办核定行政编制25个,事业编制11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对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及城市公用无形资产进行管理,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依法指导和监督区县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审计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强化对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制度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与产权(股权)招商引资与资本合作;负责组织协调常德市企业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工作。
5、负责归口管理企业的党建工作和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依照有关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并负责其日常管理。
7、参与制定和执行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提出并编制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8、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9、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的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市国资委2018年收入决算金额1281.7万元,支出1019.4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65万元,项目支出489.77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2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43.0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55 万元(含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补差经费拨款108万元)。
(三) “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项目 | 2018年决算金额(万元) | 2017年决算金额(万元) | 增减情况(万元)(2018-2017) |
公务接待费 | 3.7 | 26.83 | -23.13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3.49 | 3.26 | +0.23 |
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 3.2 | -3.2 | |
合计 | 7.19 | 33.29 | -26.1 |
市国资委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7.19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26.1万元,减少率为78.4%。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对所监管企业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组织协调常德市企业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工作。负责归口管理企业党建工作和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二)2018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优化资本布局,提升资产运营效益。
2、推动整合转型,防范债务风险。
3、实施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推动国资监管全覆盖。
4、加强国资监管,规避投资运营风险。
5、抓招商引资,抓人才引进,抓内部管理,抓党建工作。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们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党委成员及机关各科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五、综合评价结果
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国资委带领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精神,紧紧围绕“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战略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行“党建总揽、法治规范、创新引领、产业攻坚、和顺优为、绩效争先”的工作方针,坚定不移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凝心聚力、务实苦干、攻坚克难,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突破、新成绩。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市国资委得分97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秀“。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建总揽,聚焦主责主业,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一是发挥引领力。制定下发了《常德市国资委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等5份党建工作文件,全年召开党委会、工作调度会30余次研究、部署、调度党建工作,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余次,召开2次企业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指导各监管企业较高质量召开了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按照“全面准备、全面核查、全面评议”的要求,开展企业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全面完成了监管企业党建进章程工作,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提升组织力。大力推进企业党支部“五化”建设,开展“五化”建设示范点评选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量化考核、党性账本、积分管理;督导企业智慧党建平台全部上线运行;完善党组织设置,把党组织建到经营网点、工程项目,目前监管企业共设11个党委、4个党总支、103个党支部,党员人数2110人,基层党组织覆盖率达100%。组织党员干部40余人到井冈山江西干部学院进行党性锻炼,组织党员干部300余名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基层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讲活动,参加全市“荷花品格、梅花精神”--不忘初心正家风”家书诵读会并荣获优秀组织奖。三是强化执行力。我委加强组织领导,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认真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调度,对企业下达整改交办函和整改问题清单,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全面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研究制定《常德市国资委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坚持思想引领,严格舆论管控,重大信息报送、反馈上党委会研究,并跟踪管理。逐层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追究;围绕国资监管中心任务,以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狠抓作风建设,全面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深化“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方式方法,提高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分值,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奖惩挂钩,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二)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国资监管工作效能
我委加强统筹协调,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国资监管总纲性文件《常德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常德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政府批准事项分层分级审定规定》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构建了以公司章程管理、企业负责人管理、法人治理、业绩考核、薪酬管理、预算管理、股权管理为重点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由市长担任组长的常德市国有资产监管领导小组的议事、统筹和督导职能,对监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审批。进一步加强了国有产权管理,厘清了企业产权关系,明确了企业主业;完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选派专业审计人员参与考核,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将考核结果和薪酬兑现方案报市政府审定,进一步严格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对农投集团、工投集团类金融板块开展内部审计,揭示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国资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根据财务快报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纳入统计范围的市属企业资产总额为349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74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8.4亿元,实现账面利润12.5亿元。
(三)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制定化债总体方案,并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积极化解存量债务,2018年末市属平台公司政府性债务余额下降15%;加快资金周转,积极压减“资金池”,年末资金结余同比下降43%;通过资产处置筹集偿债资金30余亿元;严格执行“停、缓、调、撤”,累计压减项目投资173亿元。全面完成省、市要求的市级平台公司化债转型和136家分子公司数量压减三分之二的任务,厘清了政企权责边界;加强资源整合,优化结构布局,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推动平台公司转型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保证了企业资金链稳定、运行平稳。二是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狠抓扶贫点村脱贫攻坚工作,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制定了全村脱贫方案,深入扶贫村开展双结队和扶贫帮困工作。2018年,市国资委系统共结对帮扶124个贫困家庭,投入255.8万元帮扶资金,帮扶点村贫困发生率降至1%以下。三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生态环保工作纳入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加强督导调度,对标对表,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委环保督察要求,督促城投集团加快护城河西段、新河渠南段等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工程进度并限期完成;督促市经山水公司对穿紫河金色晓岛临河别墅区绿化带内的23条私人违法道路进行了拆除并绿化修复;督促经投集团对高湾砂场河道内砂石运输设备进行了拆除。
(四)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
我委研究制定《常德市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工作实施方案》《常德市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并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成立常德市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工作办公室和清产核资工作小组,采取直接移交、依法退出、转企脱钩等方式分类实施。在完成清产核资、出资人变更、党建人事清理等基础工作后,我委与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公路局等6个主管部门签订了企业移交协议,举行企业移交仪式,16家部门管理企业正式移交市国资委管理;另有9家企业完成国有股权退出,4家单位实施事改企改革,初步实现了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中央和省属驻常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基本完成全市22家中央和省属驻常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25736户央企省企职工住户水电和物业顺利移交地方。
(五)加强对接合作,积极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
2018年是市属监管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我委以推进产业立市三年行动计划为重要抓手,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集中招引一批战略性、集成性、带动性的项目。积极参与德商恳谈会、“港洽周”、“沪洽周”等招商活动,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年共收集整理招商项目30多个,自主开发项目10多个,主动联系对接央企和大型战略投资者20多家,成功签约项目7个,总投资达81亿元,超额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开展产业立市的各项工作,积极为企业发展服务解困:帮助装备制造企业建大机械、兴为通等企业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协调开通市城区至常德高新区的52路公交线路;积极协调华侨城卡乐世界项目建设问题;积极与中国国新公司、上海磐龙文化等企业协调组建文旅产业基金问题;积极抓好常德港务集团组建工作。
(六)聚焦中心任务,服务保障社会、民生
一年来,我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把各项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思考、来谋划,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来部署、来推进,在推进“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和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河长制巡河、建议提案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生育、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等工作中,体现了我们国资人的担当和作为;积极引导市属国企坚持履行社会责任与承担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相结合,通过扶持中小型企业、建设民生项目、开展公益活动等服务社会。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委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工作虽然实现了一定突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准,导致预算完成率、预算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较低,影响单位评分及评价等次。二是临时性工作追加经费,部门预算完成率不高。三是部分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导致年底结余资金较大。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经费140万元8月15日才到账,相关工作费用已经在公务费等其他项目中列支。
八、有关建议
(一)科学编制预算。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以及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细化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二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按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严格资金划拨程序,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同时,对年中重大预算调整事项应经充分论证及集体决策,按规范程序逐步报批。三是加强预算收支核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尽量避免年中追加大金额项目经费。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禁不合规经费开支。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及《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单位经费支出管理。
(三)定期开展财务分析,并向市国资委党委和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报告。每年定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重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公开。对预算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按照市财政的统一时点公开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2019年7月30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 | 二级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得分 |
投 入 | 目标 | 12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5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得1分; ②符合部门职责,得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得3分。 | 5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7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得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2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2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得2分。 | 7 | |||
预算 | 13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3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5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5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得5分; 80%(含)-90%,得4分; 70%(含)-80%,得3分; 60%(含)-70%,得2分; <60%,得0分。 | 5 | |||
过 程 | 预算 | 18 | 预算完成率 | 4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100%。 | 预算完成率≥95%,得4分; 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1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预算调整率=0,得2分; 0-10%(含),得1分; >10%,得0分。 | 2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2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2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2分; 每超过(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预算 | 9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管理制度;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①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得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得1分。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产 | 3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5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1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1 | 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①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得0.5分; ②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得0.5分; | 1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得1分; 每低于1%,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产 出 | 职责 | 22 | 个性化指标 | 17 | 从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等方面设置 | 17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5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5 | |||
效 果 | 履职 | 25 | 经济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25 |
社会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生态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行政效能 | 5 | 政府对机关工作实施情况的具体评价,以年度政府考核结果为依据。 | 优秀计5分,良好计3分,合格计1分,不合格计0分。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90%,得5分; 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合计 | 100 | 100 | 97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市国资委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18年实际 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36 | 30 | 83.33%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7年决算数 | 2018年预算数 | 2018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33.29 | 25.5 | 7.19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3.26 | 3.5 | 3.49 | |||
其中:公车购置 | ||||||
公车运行维护 | 3.26 | 3.5 | 3.49 | |||
2、出国经费 | 3.2 | 0 | ||||
3、公务接待 | 26.83 | 22 | 3.7 | |||
项目支出: | 238.64 | 255 | 489.77 | |||
1、业务工作专项 | 238.64 | 225 | 489.77 | |||
2、运行维护专项 | ||||||
…… | ||||||
公用经费 | 113.68 | 63.05 | 55.2 | |||
其中:办公经费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
会议费、培训费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35.41 | 35.26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 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 控制率 | 预算 投资 (万元) | 实际 投资 (万元) | 投资 概算 控制率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除专项资金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