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国资委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03-15 10:22 来源: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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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1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由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德市国资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常德”政府网站和常德市国资委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常德市国资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2985308。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5年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并开辟了政府信息查阅室。截至2015年底,常德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1.工作机构情况

  本单位已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办公室,分管领导为本单位副主任、党委副书记胡彬彬,工作人员为杨宇、雷明、周载。

  2.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

  本单位修订了委系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一系列相关制度。通过每月督查通报的形式督促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3.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领导班子分别于5月份、7月份召开了2次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解决了政务公开目录修订等具体问题。部门网站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与政府门户网链接。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内容完整,并在部门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单位,无其他收入来源,人手少,工作任务重,经费和办公用房紧张。因此,本单位在政务公开经费、硬件设施方面受限,公开的渠道除网站以外,其他渠道覆盖范围有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到2015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5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5.3%,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2条。

  本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的水平和国资监管工作水平,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机关作风建设和深化行政责任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相结合,除检查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外,还进一步检查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为此,本单位特地制发文件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加强工作调度和督办督查,看办事人员工作职责以及办事时限、依据、程序、内容、结果是否公开,办事是否透明,承诺事项是否落实,并制定具体考核表对照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落实到工作程序中,更好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载体方面走多元化道路,通过委网站、公开栏、媒体(电视、报刊)、便民手册、政府公报、工作简报、干职会议、电话、短信、座谈、信访接待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努力打造阳光下的国资系统,使国资部门的工作更加透明,人民更加放心。

  国资委属于政府特设的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除一般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开的信息主要面向关系切身利益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因此,本单位除公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主要是直接面对服务对象提供更为细致的咨询服务和行使出资人审批职责。由于收费标准存在不确定性,故本单位所有政务公开服务均未收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187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303次,当面咨询接待413次,网上咨询198次。本单位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6013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国资要闻、监管企业动态、通知公告。

  本单位对各种形式的咨询均热情接待并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为当事人(经办人)减轻负担,节约办事时间、办事成本。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杨宇、雷明、周载三人组成。三人均为本单位主要科室在编工作人员,政治素质高,人员流动性低,熟悉业务工作,有利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财政并未安排资金。本单位2015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实际支出达到6.5万,其主要构成为:委网站开设费用;公开栏、政务公开标示制作费;媒体(电视、报刊)收费;便民手册、政府公报和工作简报的印刷费;通信费;座谈、干职会议、信访接待等。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截止2015年底,本单位诉讼事项均为国有资产相关事项,暂无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诉讼事项,因此,此项费用为零。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收费标准无法确定,本单位暂时免收所有政务公开收费。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本单位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相关规定,树立正面榜样。机关科室规范工作程序,工作有条不紊、快速高效。每月督查,落实制度,确保《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不限于政务公开目录中所标示的部分,还通过报刊、电话、短信、会议、座谈、信访接待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在工作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推进工作。为减轻当事人(经办人)办事负担,本单位简化工作流程,将业务工作流程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结合,将一次性告知制度与一站式服务相结合,收到良好效果。2015年本单位工作获得省国资委、市委、市政府高度评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密切相关。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年度总结,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尚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具体工作人员不足。随着本单位职能到位及本职工作的全面铺开,工作任务逐渐繁多,人手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定影响。

  二是办公用房设计不够合理。本单位一直与多家单位共用办公楼,办公用房老旧,设计不够合理,无法为政府信息查阅室、电子阅览室开辟单独的办公用房,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鉴于以上情况,本单位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素质。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三是积极争取财政调剂办公用房。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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