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指南

字号:【


序号

创建事项

具体内容

1

完善制度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建立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

制定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

完善三会一层议事规则,建立权利运行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严格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

加强重点领域规范,紧盯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管理考核、改制重组、项目投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招投标、安全生产等领域;

制定科学绩效考核制度,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管理机制。

 2

 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国有企业公务消费管理,规范领导干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杜绝违规请吃等行为;

加强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经营、贱卖国资、违规借贷、违规持股、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

落实惠企政策,优化涉企服务,及时发现并处置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加强监督问责,对专项检查或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置。

3

开展清廉活动

多样化开展清廉文化教育或警示教育活动,确保清廉国企建设覆盖率达100%

推进清廉文化进部门、进岗位、进家庭活动,提高廉洁文化活动参与度;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交流、保持干部队伍生机活力。

4

营造良好家风

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行为;

通过清廉家访、清廉座谈会等形式,引导职工树立良好家风。

5

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每年开展纠四风检查;

依法打击各类市场主体经济犯罪,严查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

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增强法治意识、契约精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