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国资案〔2016〕3号B类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30号提案的回复
张艳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成立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市国资委整合宣传文化资产存在体制障碍
2015年中央、省委都相继成立了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授权委员会对国有文化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委常委会也对我市文化体制改革、成立文化国资委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今年3月11日,周市长在主持召开的全市国资监管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将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移交纳入市国资委统一监管,但文化宣传系统资产暂不纳入移交范围。市国资委没有对文化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无法进行资源整合,组建新公司。
二、通过公司化运作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势在必行
正如张委员提案中所述,通过公司化运作,才能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人才、资金、政策等问题,目前,北京、广东、深圳等地均有成功案例,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走公司化、市场化、专业化的道路是大势所趋。
三、现阶段通过公司化运作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可行路径
在目前情况下,市国资委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建议以现有的平台公司——市文化旅游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市文旅投)为基础,整合相关资源和职能,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
市文旅投成立于2014年9月,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盘活桃花源的资源、资产,搞好桃花源的建设、开发和经营,并以点带面,带动并负责全市文化旅游产业等方面的投融资建设。公司隶属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在融资上比照市一级平台。公司目前总资产49亿元,其中,流动资产14.39亿元。要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该公司是一个现成的平台,具备较好基础。因此我们建议无需再单独成立一家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只需将提案提出的拟成立公司的职责整合融入现有的市文旅投,再注入一批文化宣传系统资产,引进一批既懂文化又懂市场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将市文旅投做大做强,通过这一平台对我市文化演艺资源、文化产业项目进行公司化、市场化运作,即可实现该提案提出的目标。
若要单独设立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我们建议由市文化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1日
签发人:陈彰波 联系人:杨宇
联系单位:常德市国资委 联系电话:298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