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国企、央企针对新技术、新产品及单一来源产品采购制度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监管情况
(一)统一建立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委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文,明确从2022年10月起,积极联合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市属国有企业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对国有资产进行公开进场交易,并于2023年12月开始使用全省统一建设的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严格落实“六统一”要求,实现数据全面互联共享,提高了国有资产交易的受众面,为国有资产交易效益最大化夯实了基础。全市国有企业采购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了采购信息的共享和透明化,招标文件编制和备案、交易场地预定、交易信息发布、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凭证或担保查询、开标评标、中标通知书打印等均在系统内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截至目前,平台共完成市属国有企业采购项目302宗,交易金额9.62亿元。
(二)强化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
市国资委以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为导向,监督市属国有企业按要求进行招投标,对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进行备案登记,不断优化交易程序,强化交易过程管理力度,严格交易招投标事项现场监督,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促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一是规范评标(审)专家行为。认真落实《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市属国有企业招投标项目的评标专家抽取过程进行监督,按要求对专家抽取过程进行审核,配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招投标工作,推动形成评标(审)专家良性常态化管理机制。二是加强对代理机构的审核监督。严格按照《常德市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审核工作,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代理服务行为,提升代理服务水平和质量,构建公平竞争、安全有序、便捷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
(三)提升国有资产交易工作效能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市国资委将各区县(市)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各级监管企业、各中介代理机构等招投标工作的关键主体统筹起来,多方协同,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合力,形成高效运转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指导培训。市国资委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次组织全市国有企业培训,对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文件进行学习解读,对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操作方法进行演示与讲解,确保各责任主体熟练掌握和运用电子化招标手段,加强工作人员实际操作能力,确保国有资产交易活动有序开展。
二、关于国有企业对新技术、新产品采购的支持政策
近年来,中央、省、市都相继出台了关于采购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体现了对科技创新成果应用的支持。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文件第二条“合理选择采购方式”中规定了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可以选择直接采购方式,第八条“发挥采购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中明确“对于原创技术策源地企业、创新联合体、启航企业等产生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在兼顾企业经济性情况下,可采用谈判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鼓励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并先试先用。”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购〔2017〕14号)第十一条明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常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常国资通字〔2019〕16号)第十一条明确“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国企采购制度体系。督促指导市属国有企业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采购内控制度,支持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成果,在兼顾经济性情况下,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建立单一来源论证机制。督促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单一来源论证机制,对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单一来源论证,并出具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决策依据。
(三)落实科技创新政策支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市国资委建立“一企一策”考核机制,对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视同利润加回。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建“企业+实验室”模式,打造产学研创新创业共同体,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
(四)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统筹协调,加大对国有企业采购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营造更加公平规范廉洁的交易环境。
(五)提高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化水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现有企业交易平台优化和升级,提升服务能力和采购数据分析能力,提高采购效率,为采购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6日
签 发 人:郭杰 | 联 系 人:吕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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