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取得明显成效。
一、法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国资、法治国企建设。一是强化组织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2023年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安排中心组学习4次;定期在委党委会议上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二是专题研究部署。把推动依法监管、依法治企作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和落实全面依法治企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资国企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三是落实制度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按要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组织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
(二)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机制,强化监管制度保障
1.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结合国资国企实际,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国资、法治国企建设重大问题,结合我市国企实际情况,制订了《市国资委2021—2025国企法治建设工作方案》,成立由委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委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监管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依法治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2.着力推进法治工作组织体系建设。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发挥顾问作用。委机关和监管企业全部聘请了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配备率达100%。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内控管理、经营活动、防范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
3.完善国资国企监管法治化改革制度的“顶层设计”。先后修订完善出台《常德市国资委监管事项清单》《常德市国资委重点监管事项负面清单》《常德市国资委授权放权事项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试行)》《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试行)》,全方位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印发《常德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办法》《常德市市属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常德市市属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常德市市属监管企业招投标廉政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加强市属监管企业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等,为企业投资监督管理、重大事项管理、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招投标廉政风险防控等提供法治化指引,促进市属企业重视自身规范建设,切实防范财务风险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风险,为我市国资国企监管提供法律保障。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全面公示权力和责任清单,将委机关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权威高效、准确客观,通过本地官方媒体、单位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介,适时更新发布各项国资监管制度,实时报道委机关及市属国企法治工作动态,积极宣传各类法律法规政策、典型案例和社会法制热点事件。
2.推进行政决策法制化。一是厘清权利与责任。根据“三项清单”,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事项,积极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建立市国资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对4个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各监管企业内控制度废、改、立工作也基本完成,沿用制度216个、废除26个、修订177个、新制定50个,系统重建了上下贯通的制度体系。三是强化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加强法律审核把关,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涉及委机关和出资企业的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文书必须进行法律审核,征求委法律顾问的意见,及时提出、吸纳修改意见建议,切实防范法律风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于法有据。
3.妥善处理企业涉诉问题。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选派专人到信访大厅参与接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确保反映问题及时办理。组建“市长热线工作”专门工作班子负责热线问题处理和回复,组织工作人员到市市长热线办进行专场专题业务培训,综治维稳形势稳中有降。二是开展遗留问题处置专项行动。主动向市政府汇报,对接协调相关部门,协调处理企业遗留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3家市属平台公司累计完成初始登记或办理各类权证2600余本,蓉国新赋消防整改全面完成。针对欣运集团发展瓶颈问题,聘请中介、咨询专家,制定欣运集团解困方案,协调保障集团公司正常运转,有效防范化解人员安置、债务处理、资产盘活等各类风险。
4.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惠企惠民政策。成立清理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清查监管企业欠款问题,澄清底数,建立台账,定期组织开展清欠工作“回头看”,目前,监管企业无新增欠款情况。二是创新服务形式内容。市公交公司以智慧创新为跳板,整合资源,优化线路,推出动态公交,进一步方便市民就医、出行,全面提升公交服务品质。市自来水公司坚决落实“最多跑一次”,坚决做到“同事同标同办”,简化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高频办理事项,精简流转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大力提升“网上办”“自助办”“专区办”深度,切实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提升市民满意度。三是拓展对接合作渠道。推进国资国企进常德,为市属国有企业与央企省企对接合作搭建平台,现场签约项目16个,总投资174.8亿元。四是主动服务企业。对接市政府督查室,专项督导国资国企进常德推进会上省属企业有关诉求跟踪落实情况,为省属企业项目落地常德、在常发展纾难解困。
(四)强化合规体系建设,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对合规管理建设各项工作部署。一是制度建设先行,完善合规体系。针对企业投资监督管理、重大事项管理、银行账户及资金管理、招投标廉政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出台文件,指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合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并通过梳理、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将合规理念融入公司审计管理、合同管理、案件管理、法律事务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工作,实现全流程合规管控。二是健全组织架构,构筑合规堡垒。进一步明确企业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权限和责任落实;统筹“一体化”推进党风廉政、内控管理、合规管理、专项审计、风险管理;关注物资采购、招投标、市场销售、物资处置、项目运营等重点领域。三是强化“以案促管”,提升合规管理意识。开展“镜鉴”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津市市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指导企业进行以案释法,将普法、合规工作与诉讼案件“一案两分析”相结合,宣传依法合规经营理念,通过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例,警示、引导、促进、推动各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四是应用信息技术,提升合规效率。用好国资监管平台和企业OA线上系统,将合规要求和风险防控管控措施嵌入流程,实现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实时动态监测和对合规风险及时在线识别、评估和管控。
(五)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思维
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认真落实“八五”普法法治文化建设相关工作。一是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实。二是组织开展学法考试。将法治学习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增强领导干部自觉遵法、学法、用法、守法、普法意识。按照市普法办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学法考试工作,我委2023年度在编人员全部完成学法考试,考试通过率为100%。三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委机关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讲座,在宪法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利用宣传栏、文化墙、机关网站等,及时发布国资新规新策及工作动态,宣传法治思想。指导监管企业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扎实开展普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积极参与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增强了宣传效果。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进一步深入,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加强。二是国资监管合规体系建设仍需进一步健全,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企业法治建设总体还不平衡,部分企业法治建设仍较薄弱,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还需进一步巩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内容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新情况、新形势修订完善各项监管制度,推动国资监管工作程序化、合规化、高效化。
3.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扎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市属国企依托生产车间、项目工地、公交车辆、旅游景点、商业景区等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一批兼具时代特点和国企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4.进一步强化沟通对接。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为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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