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扎实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这是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重要举措。
市国资委党委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会同市委组织部联合发文全面部署把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力争今年将市属国有企业的公司章程修订到位;在省国资委的指导下,根据企业不同性质分类提出了公司章程修改的指导文本,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都写入章程,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目前,此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市国资委党委力争通过把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加快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体系,将政治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努力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和做强做优做大。
(信息来源:常德市国资委党建指导科)
(撰稿:彭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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