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诚信经营公开承诺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诚信经营公开承诺
“诚信经营,国企先行”。我们倡议各监管企业共同遵守以下承诺,并向社会公开,以此自律,共创诚信。
1.依法经营,不违背社会公德;
2.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3.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与同行保持良好的竞争与合作,不搞不正当竞争;
4.严格履行承诺,信守合同;
5.尊重消费者的权利,及时合理的解决消费者的投诉;
6.不做虚假广告,不误导消费;
7.依法纳税;
8.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信息来源:常德市国资委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