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中期第三方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
选聘第三方机构开展常德市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项目。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须知
1.即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意向供应商联系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领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为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1011室)。
3、收到磋商通知后,请于2023年5月22日15:00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
四、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截图为准)
(2)项目团队或成员近3年内主持过政府部门、国资国企战略规划咨询评估项目;
(3)项目团队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五、服务内容
1.牵头对市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进行系统评估,全面客观评价规划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实现进度;
2.以研究报告形式对市国资国企“十四五”规划中期落实情况进行汇报,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对研究报告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3.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最新指示要求,针对目前市国资国企发展问题与困境,提出有效对策和规划修编建议。
六、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包干不超过5万元,包含但不限于劳务、差旅、住宿、材料印送等。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
联系人:王君
电话:0736-712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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