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德昌建设有限公司37%股权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将持有的 湖南省德昌建设有限公司37% 股权 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湖南省德昌建设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七里桥街道戴家岗社区柳叶湖双创空间3楼308室 | ||||||
法定代表人 | 郭述龙 | ||||||
成立时间 | 2014年9月26日 | ||||||
注册资本 | 3006万元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7003941918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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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 ;消防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68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公司 股权 结构 | 序号 | 出资人名称(前十名) | 持股比例(%) | ||||
1 | 常德市鼎城区朗泰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7 | |||||
2 | 湖南天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3 | |||||
合计 | 100 | ||||||
主要 财务 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单位:万元 | ||||||
2021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9824.58 | 21.75 | 19.55 |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5102.44 | 4747.17 | 355.27 | |||||
审计机构名称: | 湖南骏德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 |||||||
填报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21.12.31 | 9824.58 | 21.75 | 19.55 | ||||
报表类型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资产负债表 | 5102.44 | 4747.17 | 355.27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南鸿天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审计后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5102.44 | 5105.3 | |||||
负债总计 | 4747.17 | 4747.17 | |||||
净资产 | 355.27 | 358.1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32.51万元 | ||||||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决议R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____万 | ||||||
重要 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转让产权有关的内容: 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_____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或会计报表附注中重大或有事项 | 无 | ||||||
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
其他信息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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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 135 万元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 有 |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有无要求 | 有 |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有无要求 | 有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的必须有对建筑施工企业三年以上投资管理经验; 3. 意向受让企业资金实力,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4.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具个人信用报告,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按期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0 万元汇入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 135万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0 万元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则上述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0 万元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由评估基准日起至签订《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合同》之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 / 按比例享有或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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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需 提交的资料 | 1.法人机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两者身份证明; 2.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出具个人信用报告,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外商需提交经中国认可的鉴证机构鉴证的商业登记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4.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交易批文; 5.法律、法规规定及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为必要的材料。 上述材料应装订成册,若为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 |
交易 保证金设置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10 万元 |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交易机构 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自2022年12月30日起至2023年1月13日16时整止(公告期内)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意向受让方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窗口办理CA数字认证书,然后登陆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在报名页面自动获取保证金虚拟账号。 |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常德市鼎城区朗泰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7035743243466 | |
注册地(住所) |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郭家铺街道孔家溶社区金霞路(朗泰尚象郡1号楼)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7%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7% | |
内部决策形式 | 股东决议R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_____ | |
产权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五、交易资金设置
支付方式 及要求 | 投资方须签订《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 取 一次性付款 的方式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常德市鼎城区朗泰住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4300 1540 0680 5250 2658 开户行:建行鼎城支行 |
六、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 确定受让方。 |
发布 媒体名称 |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常德市国资委网站、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网站 |
七、项目联系方式
姓名 | 朱梅玲 |
联系方式 | 18152694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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