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泽·楠沙湾8号楼106-108号及二楼整层商铺资产出租公告(第二次)
一、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将持有的“经泽·楠沙湾”8号楼106-108号及二楼整层商铺公开出租,并按本公告内容由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资产简况
公告 信息 | 地理位置 | 紫缘路以东、高专路以北经泽·楠沙湾 |
权证编号 | \ | |
建筑面积 | 106—108号约为356.16㎡,二楼约为1470.04㎡ | |
租赁年限 | 5年 | |
设备资产 | 无 | |
无形资产 | 无 | |
资产 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南公信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 (备案)机构 |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7月5日 | |
资产评估结果 | 106—108号:18.8万元/年;二楼:45.8万元/年 | |
出租行为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_公司班子会决议 | |
重要 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资产出租有关的内容: 原承租方享有租赁期满后的优先续租权。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或会计报表附注中重大或有事项 | 无 | |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出租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三、交易条件与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首年租金 |
人民币 66.8616 万元
|
年租金设置 | 1. 租金按每季度支付; 2. 装修期10个月,从第三年起,每两年在上年租金标准上递增5%。 |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出租相 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按期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7 万元汇入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承租方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 66.8616 万元报价(其他承租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承租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7 万元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未成功竞买的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3.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则上述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署《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7 万元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由评估基准日起至签订《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合同》之日止。 | |
报名 需提交的资料 | 1.法人机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两者身份证明; 2.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外商需提交经中国认可的鉴证机构鉴证的商业登记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3.法律、法规规定及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为必要的材料。 上述材料应装订成册,若为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 |
交易 保证金设置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 17 万元 |
保证金交纳时间 (以到达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 自2019年12月3日起至2019年12月9 日16 时00分止(公告期内)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908 0702 2902 2192 628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德武陵支行 |
四、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常德市经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码 (自然人) | \ | |
注册地(住所) | 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96号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形式 |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公司班子会决议 | |
资产出租 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集团 或主管部门 | 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常德市经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五、交易资金设置
支付方式 及要求 | 承租方须签订《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取 一次性支付 的方式汇入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常德市经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4356 7000 0018 0100 3302 4 开户行:交通银行常德武陵支行
交易保证金可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
六、挂牌信息
挂牌 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拍卖 确定承租方。 |
发布媒体名称 | 《常德晚报》、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常德市国资委网站 |
七、项目联系方式
姓名 | 姜岸均 |
联系方式 | 15080606967 |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