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老西门27#楼一层酒店大堂(103#商铺)及4-15层资产租赁权出租公告(第二次)
一、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将持有的城投老西门27#楼一层酒店大堂(103#商铺)及4-15层资产租赁权公开出租,并按本公告内容由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资产简况 | ||
资产公告信息 | 地理位置 | 常德市老西门文化旅游商业街 |
房产权证编号 | 无 | |
标的 | 27#楼一层酒店大堂(103#商铺)及4-15层 | |
建筑面积 | 11792.29平米 | |
租赁年限 | 10年 | |
设备资产 | 配备电梯4台 | |
无形资产 | 无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南湘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7月21日 | |
资产评估结果 | 254.71万元/年 | |
出租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决议□ 董事会决议□ 党支部公会议决议■ 其他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与资产出租有关的内容: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或 | 无 | |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出租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
三、交易条件与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首年年租金 | 人民币254.71万元 |
年租金设置 | 1.按年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只接受为法人或有酒店经营管理资质的组织,意向承租方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按期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汇入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 1.法人机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两者身份证明; | |
交易保证金设置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20万元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2019年11月26日16时00分止(公告期内)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四、出租方简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常德市天源住房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 | 无 | |
注册地(住所) | 常德市武陵区白马湖街道惠家坪社区皂果路396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内部决策形式 | 股东决议□ 董事会决议□ 党支部公会议决议■ 其他 |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五、交易资金设置 | ||
支付方式及要求 | 承租方须签订《企业国有资产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租赁保证金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汇入如下账户: | |
六、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拍卖确定承租方。 | |
发布媒体名称 | 《常德晚报》、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常德市国资委网站 | |
七、项目联系方式 | ||
姓名 | 张冰 | |
联系方式 | 13507364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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