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适老专区>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常国资通字〔2016〕11号)

来源:国资委 2016-05-20 12:06 字体:【

 

常国资通字〔2016〕11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归口管理企业,机关各科室:

  现将《市国资委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20日   

 

常德市国资委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市安委《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安发〔2016〕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安全发展意识,营造安全发展环境,经委务会研究同意,现就委系统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围绕“强化安全发展理论,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紧扣“一月一警示”这条主线,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治安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系统安全素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为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三下降一杜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四项相对指标下降,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15年6月1日—30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国资委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国资委分管领导担任,各企业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改革发展科,具体负责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四、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系列学习培训、宣讲讨论活动

  1、组织集中学习。6月,委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安全生产,并邀请专家为机关干部及一级企业班子成员作《安全生产法》学习辅导讲课。各企业组织员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规定,提高安全生产舆论引导能力,营造浓厚氛围。

  2、深入一线宣讲。各企业集团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干部、安全生产专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丰富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人员,以及安全培训机构专业老师,到下属分(子)公司、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一线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知识。

  3、开展“领导论安全发展”活动。通过学习和宣讲,委机关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围绕安全发展主题撰写1篇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

  4、开展知识竞赛。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面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树立安全理念。市国资委将选派常德市公交公司参加全市“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传咨询日活动。

  参加市安委在白马湖公园举办的“安全发展城市”主题宣传咨询活动。各企业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等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三)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结合市安委在全市开展的“铁腕治安”等“5个专题行”,各企业认真摸排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本企业所有岗位、设施设备、危险源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加强执守监控,加大资金投入,要不遗余力彻底整治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四)开展“一月一警示”活动

  1、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委机关及各企业自行组织干部职工集体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安全宣传片,反思、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积极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选好演练课题,认真细化方案,组织开展好6月份安全应急综合演练,真正从实践的角度来开展和实施。要求市欣运集团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其他监管企业有针对性开展一次实战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指挥、协调、处置能力,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同时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统一部署,各企业要相应建立组织机构,要结合实际专题研究,制定活动方案,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落实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强化督导。各企业要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大力宣传安全理念,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要层层开展检查督导,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结合实际,增强实效。在开展活动中要立足创新,增强实效,充分利用宣传专栏、新闻报道、信息报送等多种途径全面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扩大受教育面和影响面,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请各企业于5月27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根据附件1所列活动任务分解表,于6月份每周星期四下班前报送开展活动的图文及视频资料,6月20日前报“领导论安全发展”活动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6月28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含应急演练活动专项总结)。(联系人:候谨;电话:2985323;邮件:267097892@qq.com)。